关于申报2024年第四批促进区域经济稳进提质政策的通知
朗读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管委会关于促进区域经济稳进提质的政策意见》(甬高科〔2021〕42号),我局开始对2023年符合该政策中相关条款条件的企业分批进行奖励和补助,请高新区各有关企业仔细对照政策内容,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尽快提出补助申请。 一、申报对象 在高新区工商注册、税务登记,正常经营并符合政策条件的企业。 二、本次申报补助条款及政策依据 1.此次申报条款具体详见实施细则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高新区政策 > 高新区经发局(统计局、应急管理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gaoxinqujingfaju/20240416/446533.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