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0年市级节能专项资金奖励的通知
朗读
各企业:
为进一步加大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节能工作力度,鼓励企业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进我区节能降耗工作的深入开展,我区拟启动对2020年符合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市级节能考核奖励办法的企业进行专项资金补助。请高新区各有关企业仔细对照奖励办法内容,符合条件的企业尽快提出补助申请。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高新区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并符合我区市级节能考核奖励办法条件的企业。
二、本次申报补助资金政策依据
《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关于市级节能考核的奖励办法》(甬高新经〔2020〕110号)(附件1)
三、申报地点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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