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相关家庭农场、合作社:
经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公布2021年省级示范性家庭农场名单的通知》(浙农字函〔2021〕920号)发文认定,宁波市奉化区盛王农场、宁波星隆农业发展有限公司2家家庭农场被新评为省级示范性家庭农场;经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浙江省林业局《关于公布2021年度省级示范性农民合作社名单的通知》(浙农字函〔2021〕910号)发文认定,宁波市奉化剡溪芋艿专业合作社被新评为省级示范性农民合作社。
宁波市奉化区农业农村局、宁波市奉化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奉化区2022年市级农业农村发展指导性任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奉农〔2022〕85号)文件规定,对被新认定为省级示范性家庭农场给予2万元/家进行一次性奖励,对被新认定为省级示范合作社给予5万元/家进行一次性奖励。
现将省级示范性家庭农场、合作社奖励资金下拨给你们,共9万元(详见附件)。资金列报“2130122农业生产发展”支出。
请接到通知后,尽快前来我局办理相关手续。
2021年度省级示范性家庭农场、合作社奖励资金分配表
经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公布2021年省级示范性家庭农场名单的通知》(浙农字函〔2021〕920号)发文认定,宁波市奉化区盛王农场、宁波星隆农业发展有限公司2家家庭农场被新评为省级示范性家庭农场;经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浙江省林业局《关于公布2021年度省级示范性农民合作社名单的通知》(浙农字函〔2021〕910号)发文认定,宁波市奉化剡溪芋艿专业合作社被新评为省级示范性农民合作社。
宁波市奉化区农业农村局、宁波市奉化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奉化区2022年市级农业农村发展指导性任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奉农〔2022〕85号)文件规定,对被新认定为省级示范性家庭农场给予2万元/家进行一次性奖励,对被新认定为省级示范合作社给予5万元/家进行一次性奖励。
现将省级示范性家庭农场、合作社奖励资金下拨给你们,共9万元(详见附件)。资金列报“2130122农业生产发展”支出。
请接到通知后,尽快前来我局办理相关手续。
2021年度省级示范性家庭农场、合作社奖励资金分配表
单位名称 |
2021年省级示范性家 庭农场一次性奖励资金 |
2021年省级示范性 合作社一次性奖励资金 |
宁波市奉化区 盛王农场 |
2 | / |
宁波星隆农业 发展有限公司 |
2 | / |
宁波市奉化剡溪 芋艿专业合作社 |
/ | 5 |
合计 | 9 |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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