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相关单位、各渔业船舶: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奉化区2022年度国内大型海洋渔船“减船转产”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宁波市奉化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8月26日
奉化区2022年度国内大型海洋渔船“减船转产”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渔业安全生产专项部署,消除“病老”、“证业不符”和涉氨等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渔船,切实保障渔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升渔船本质安全,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和渔民增收。根据《浙江省加强涉海涉渔领域安全生产系统治理促进海洋渔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2-2024年)》(浙政办发〔2022〕17号)、《浙江省海洋渔船减船转产实施方案》(浙农渔发〔2022〕13号)、《关于印发宁波市“证业不符”渔船整治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甬涉海涉渔专安委办〔2021〕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减船任务
对2021年5月1日前中国渔政管理指挥系统登记在册的24米以上奉化籍船龄15年及以上的“病老”、“证业不符”、沉没(灭失)等海洋捕捞渔船和辅助渔船,以及涉氨高危渔船开展减船转产,由政府给予减船转产补助方式,引导渔民转产转业,今年拟计划减船30艘以上,压减功率10000千瓦以上。
二、实施办法
(一)减船转产补助标准
1.海洋捕捞渔船:补助标准为每千瓦单价10000元,在2022年9月16日前签订协议并上交渔船和证书的,给予提前拆解奖励(拆解单价每千瓦上浮1000元);沉没、灭失渔船减船转产补助标准为每千瓦单价9000元(自2022年9月16日后沉没、灭失渔船事故原因不明的不予转产补助),拆解渔船残值归渔民所有,船厂上排费用由政府补贴。
2.辅助渔船:补助标准为每千瓦单价2000元,在2022年9月16日前签订协议并上交渔船和证书的,给予提前拆解奖励(拆解单价每千瓦上浮500元);沉没、灭失渔船减船转产补助标准为每千瓦单价1500元(自2022年9月16日后沉没、灭失渔船事故原因不明的不予转产补助),拆解渔船残值归渔民所有,船厂上排费用由政府补贴。
3.涉氨冷藏渔船:以第三方机构评估价格为准,其中渔船剩余使用价值由政府按协议支付给渔民,拆解后残值归渔民所有,在2022年9月16日前签订协议并上交渔船和证书的,给予提前拆解奖励(奖励单价每千瓦500元),船厂上排费用由政府补贴。
(二)实施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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