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街道)农办、局属相关单位:
为搭建高品质现代农业服务平台,增强农业科技支撑力和显示度,在防止非粮化方面发挥示范作用,根据《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开展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的实施意见》(浙农科发〔2016〕12号)、《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2年农业生产发展等中央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甬农发〔2022〕110号)和《宁波市低碳生态农场创建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区2022年省级高品质绿色科技示范基地创建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要求
1.在我区注册成立从事种、养殖为主的农业生产主体。
2.申报主体近三年内无违法、违纪记录。
3.申报主体所实施项目需符合区委、区政府农业产业发展导向的、在该领域或区域内有一定代表性的。
4.同等条件下,获评区级示范及以上各类农业主体优先。
5.五年内已成功申报同类型项目的原则上不予受理。
6.存在粮功区非粮化情况的基地不予受理。
二、建设内容及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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