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奉化区2021年市级农业农村发展指导性任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下达2021年度新时代美丽乡村分类创建项目任务的通知》(奉农办〔2021〕6号)和《关于印发奉化区新时代美丽乡村分类创建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奉农办〔2021〕12号)文件精神,现下发2021年市级垃圾分类示范镇、先进镇(街道)、村和垃圾分类智分类推广补助资金。具体如下:
一、市级垃圾分类示范镇创建资金拨付工作
2021年大堰镇创建市级垃圾分类示范镇,本次拨付补助资金100万元,其中宁波补助资金50万元,奉化补助资金50万元(详见附件1)。市级资金根据2021年农业农村发展指导性任务专项资金(奉农〔2021〕131号)支出,列报“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区级资金从2021年年初预算农村垃圾分类及资源化站点建设项目中支出,列报“21208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先进镇(街道)、村资金拨付工作
为持续推进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切实提高生活垃圾分类质量和成效,提升日常分类管理和运行水平,建立健全层级清楚、职责明确、权责对等、奖惩分明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检查考核长效管理机制,以考核体现鲜明工作导向,以考核促进各项工作落实。根据《关于印发奉化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奉农办〔2021〕8号)文件精神,下拨2021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实施前三名的裘村镇、松岙镇、大堰镇分别给予10万元奖励,共计30万元(详见附件2)。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1-20名共34个先进村分别给予2万元奖励,共计68万元(详见附件3)。此项资金从2021年年初预算农村垃圾分类及资源化站点建设项目中支出,列报“21208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三、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智分类推广资金拨付工作
为加快落实全省数字化改革,推进农村数字乡村建设力度,重点对推行垃圾智分类成效明显的镇(街道)给予奖励,分别为裘村镇(全覆盖)、松岙镇(全覆盖)、莼湖街道(50%以上20个村),共计195万元(详见附件4)。此项资金从2021年年初预算农村垃圾分类及资源化站点建设项目中支出,列报“21208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以上资金均由镇(街道)统筹用于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2021年市级垃圾分类示范镇资金拨付明细表
示范镇 |
计划补助 |
已拨付(万元) |
本次拨付(万元) |
|||
宁波资金 |
奉化资金 |
宁波资金 |
奉化资金 |
宁波资金 |
奉化资金 |
|
大堰镇 |
100 |
100 |
50 |
50 |
50 |
50 |
合计 |
100 |
100 |
50 |
50 |
50 |
50 |
2021年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先进镇(街道)资金拨付明细表
序号 |
镇(街道) |
应补助资金 (万元) |
备注 |
1 |
裘村镇 |
10 |
|
2 |
松岙镇 |
10 |
|
3 |
大堰镇 |
10 |
|
合计 |
30 |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奉化政策 > 奉化区农林农村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fenghuaqunonglinju/20220519/4329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