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根据《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村旧村改造的若干意见(试行)》(奉党办〔2018〕91号)、《奉化区农村旧村改造农民建房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奉农办〔2018〕110号)、《奉化区农村旧村改造农民建房补助资金管理补充细则(试行)》(奉农〔2019〕71号)、《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高水平实现全面小康的实施意见》(奉党发〔2019〕13号)文件精神,区农业农村局联合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奉化分局对申请补助的7个村开展实地踏勘验收,经核验,现将补助资金情况予以公示(具体内容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0年10月1日至2020年10月7日,共7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区农房办反映,联系电话:88293639,联系地址:奉化区南山路1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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