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街道)农办,农药经营单位:
为贯彻实施《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药兽药管理保障食品安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7〕10号)精神,强化农药的源头监管,规范农药经营行为,切实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创建食品安全城市,现将《宁波市奉化区推进农药经营监管长效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宁波市奉化区农林局
2018年3月6日
宁波市奉化区推进农药经营监管长效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
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农药经营行为,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原则
坚持依法监管、堵疏并举、标本兼治、打扶结合、健康发展的工作原则,以源头治理、规范经营为重点,实行集中整治与制度建设、严格执法与科学管理、扶优与治劣相结合,提升农药信息化服务能力,构建农药监管长效机制,促进农药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通过农药经营规范、整顿和提升,使全区农药经营店布局合理,疏密有度,引导农药经营者向规范化、信息化和规模化方向发展,创新农药营销和监管模式,对农药经营单位实施连锁、统购、配送等措施,淘汰脏乱差、低小散、诚信度低、服务能力差的经营店,使农药经营规范健康有序,确保不发生因假劣农药引发的重大农业生产事故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二)具体目标
1.建立农药监管信息平台,信息化管理率达到100%。
2.建立农药市场准入制度,进入市场的农药网上登记率达到100%。
3.构建农药配送网络,实施连锁、统购、配送等营销模式的农药比例达到70%以上。
4.限制使用农药专柜销售和实名登记制度执行率达到100%。
三、工作措施
(一)严把经营准入关,加强许可证管理
1.严格经营者从业资格。农药经营者具有农学、植保、农药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经专业教育培训机构五十六学时以上的学习并通过考核,身体健康,具备计算机管理系统操作能力,熟悉农药管理规定,掌握农药和病虫害防治专业知识,能够指导安全合理使用农药。
2.严格审核经营条件。有具备与其他商品以及饮用水水源、生活区域等有效隔离的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营业场所不少于三十平方米,仓储场所不少于五十平方米,并配备与所申请经营农药相适应的防护设施;兼营其他农业投入品的,应当具有相对独立的农药经营区域。经营场所不得同时经营食品、食用农产品和饲料。
(二)加强制度建设,落实经营管理责任
3.建立质量管理制度。农药经营者采购农药应当查验产品包装、标签、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以及有关许可证明文件,不得向未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的农药生产企业或者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其他农药经营者采购农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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