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农业主体、各镇(街道)农办、局属各相关单位:
为鼓励农技人员围绕我市现代农业发展转型升级开展科技创新,进一步促进与外地农科院所的农业科技合作,根据《奉化市农技推广项目与资金管理办法》、《上海农科院-奉化农业科技合作项目与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决定继续开展2015年农技推广及合作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申报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别
1.奉化市农技推广项目。重点支持以我市首席农业技术推广专家为主要对象的责任农技人员开展的各类农业科技创新项目。必须由相关符合条件的农业主体(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下同)申请,分别由首席农技推广专家、农技指导员、镇(街道)责任农技员及农民技术员主持实施,实行主持人负责制,每位主持人同时主持实施的类似项目不超过一个。
2.上海农科院-奉化农业科技合作项目。重点支持经双方协商签约共同组织实施的我市现代农业产业发展瓶颈攻关项目、院方科技成果在我市转化项目和经院地双方认可的其它农业项目。由相关农业主体提出申请,由院方专家和我市相关责任农技人员共同参与实施。同类项目或同一建设内容不得多重复申请补助。
二、申报程序
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奉化市农业项目库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奉农产办[2014]22号)相关精神,申报项目须进入相关项目库。申报人和单位需先填报《奉化市农业项目入库申报书》,注明申报类别(农技推广项目或院地合作项目),同时必须附项目详细实施方案。申报项目经科室初选、专家评审、公示后,正式由局行文立项实施。
项目资金使用须严格做到专款专用、专帐核算,不得用于与项目无关的其它支出,严禁单位及个人截留、挤占或挪用。
三、申报注意事项
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6月底前,
报送地址:市农林局科技教育科,联系电话:88527101。
相关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奉化市农业项目入库申报书》请在市农林局网站上参阅或下载。
奉化市农林局
2015年6月1日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奉化政策 > 奉化区农林农村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fenghuaqunonglinju/20181116/174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