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小而美”苗子企业:
根据《中共宁波市奉化区委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春苗计划”培育“小而美”企业的意见》(奉党发〔2019〕48号)和《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波市奉化区落实“春苗计划”培育“小而美”企业实施细则的通知》(奉政办发〔2019〕44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2年度奉化区“小而美”苗子企业研发投入奖补申报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明确如下:
一、申报对象
列入培育名单的“小而美”苗子企业。
二、申报条件
2022年度研发投入超过50万元且当年度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5%以上。
三、申报方式和流程: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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