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根据《宁波市奉化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关于高质量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奋力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在前期项目难题(困难)征集基础上,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奉化区农业和社会发展科技项目(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根据征集情况和专家评审意见确定申报课题方向,详见附件1。
二、申报要求
1. 项目申报主体应是在我区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及各类经济合作社,具有项目实施的基础条件、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及健全的财务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等制度。
2. 参与申报的企事业单位,须在我区注册成立满一年以上(2022年1月1日前登记)。
3. 本级项目在研或市级项目逾期未验收的单位不列入本次申报范围。
4. 项目研究内容具体明确、技术先进可行、考核指标量化,有一定的前期研究基础,且能在3年内完成。
5. 项目负责人具有较强的管理水平和科技攻关能力,并具有持续创新的意识,实施项目排名前三位的成员同时承担在研项目一般不超过两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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