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相关单位:
根据《关于实施“春苗计划”培育“小而美”企业的意见》(奉党发〔2019〕48号)、《宁波市奉化区落实“春苗计划”培育“小而美”企业实施细则的通知》(奉政办发〔2019〕44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1年度新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区“小而美”苗子企业奖励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及补助办法
1.适用对象:2021年首次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小而美”苗子企业,且政策兑现年度企业注册地在奉化区内。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奉化政策 > 奉化区科技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fenghuaqukejiju/20220310/4318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