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相关单位:
根据《宁波市奉化区制造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奉党办〔2021〕37号)和《关于公布宁波市2021年度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甬高企认领〔2022〕1 号)、《关于公布宁波市2021年度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甬高企认领〔2022〕2号)文件,决定开展2021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奖补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及补助办法
1.适用对象:2021年首次新认定(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小而美”苗子企业,在“小而美”苗子企业政策奖补中申报)和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且政策兑现年度企业注册地在奉化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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