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各相关企业:
根据《宁波市奉化区制造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奉党办〔2021〕37号)、《奉化区科技创新券推广应用实施办法(试行)》(奉科〔2018〕11号)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2021年度奉化区科技合作补助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在本区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财务上实行独立核算、产权清晰;
2、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开展关键技术、核心技术合作攻关并签订技术合同;
3、2021年实际支付技术交易经费不低于10万元。
二、需提供的资料:
1、项目申报表
2、成交项目技术合同
3、技术受让方支付凭证复印件
4、技术出让方收款凭证复印件
5、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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