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宁波市奉化区深化实施“凤麓英才”计划的意见》、《宁波市奉化区入选“凤麓英才”计划创业团队和创新人才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2021年度第二批“凤麓英才”计划项目资助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经批准列入“凤麓英才”计划的高端创业团队,须在批准之日起6个月内在奉化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相关手续,公司实际到位注册资金中货币出资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
(二)团队带头人(自然人)须为创办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持股比例不低于20%且为第一大股东,其实际到位的货币出资不少于60万元人民币;
(三)团队带头人及核心成员(自然人)持股比例超过50%(不含)以上;
(四)团队创办的企业须承诺在获得资助后10年内不搬离奉化;
(五)创业团队成员至少有一半以上在奉化全职工作。
二、申报条件
(一)资本型团队
1.资本型团队首期拨款资助条件
(1)项目企业在奉化区注册成立;
(2)带头人实际到位货币出资不少于60万元;团队实际到位货币注册资本金不少于300万元;实际到位注册资本金以距验收30日内的验资报告为准;
(3)团队成员须半数以上全职在奉化工作;
(4)企业正式运作,开始设备购置、人才招聘、产品销售等;
(5)自企业在奉注册成立之日起,累计投入申报项目直接支出达到获得资助总额2倍以上;
(6)无重大经营异常行为。
2.资本型团队后续拨款资助条件
(1)带头人实际到位货币出资不少于60万元;团队实际到位货币注册资本金不少于300万元;实际到位注册资本金以距验收30日内的验资报告为准;
(2)上一期资助资金列支超过80%且使用规范,并出具企业年度财务报表和上一期资助资金使用明细表(财务审计报告);
(3)团队成员须半数以上全职在奉化工作;
(4)企业正式运作,开始设备购置、人才招聘、产品销售等;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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