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现将《宁波市奉化区科学技术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的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如有意见建议,请在2021年11月5日至2021年11月16日反馈至宁波市奉化区科学技术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74-89285296。
宁波市奉化区科学技术局
2021年11月5日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政令〔2010〕275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意见》(浙政发〔2012〕100号)规定和《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宁波市奉化区科学技术局对2021年10月8日之前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清理。经清理,共有1个规范性文件宣布废止,8个规范性文件予以保留。经区科学技术局同意,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具体目录见附件)。
附件:1.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8件)
2.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1件)
附件1
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关于修订《奉化区科技创新券推广应用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BFHD05-2018-0001) |
奉科〔2018〕11号 |
2 |
关于修订《宁波市奉化区中小微企业科技信贷风险池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BFHD05-2018-0002) |
奉科﹝2018﹞19号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奉化政策 > 奉化区科技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fenghuaqukejiju/20211109/429699.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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