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宁波市奉化区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宁波市奉化区制造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为持续推进我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和科技创新,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奉化区科学技术局 宁波市奉化区财政局
2021年8月19日
宁波市奉化区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和制造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实施细则(区科学技术局)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宁波市奉化区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宁波市奉化区制造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奉党办〔2021〕37号)文件精神,根据《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企人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奉政办发〔2020〕16号)和《宁波市奉化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奉政发〔2018〕24号)等文件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同时作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由区财政安排资金,纳入部门预算管理,专项用于扶持我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和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由区科技局和区财政局根据职责分工共同管理。区科技局负责确定专项资金使用方向、资助对象以及资金拨付。区财政局负责资金保障、预算核定及监督检查。
第三条 本细则所列专项资金补助主要用于支持企业研发投入、科学技术创新、构建全产业链协同创新平台、推进技术创新能力提升和鼓励企业申报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第四条 同一项目获得市级及以上财政补助或奖励,除本细则明确外,不再另行补助或奖励。同一项目涉及多项本细则优惠条款的,按最高档次享受。
第五条 企业当年发生严重侵权、涉税犯罪、较大安全生产事故或一般突发以上环境违法事件的,不得享受本细则的补助。政策兑现前如企业已关闭或注销的,不再享受本细则的补助。
第六条 本实施细则如遇上级政策有重大变化的,按上级政策执行。
第二章 细则
第七条 支持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
(一)首次开展研发创新活动投入补助。
1.奖补类型
数据核校类。
2.申报对象
在我区内依法注册登记的规上企业,依法纳税,信用状况良好,且符合以下条件:
(1)首次开展年度R&D经费投入;
(2)R&D经费投入占当年销售收入比例达3%以上。
3.奖励标准
按年度R&D经费投入的1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4.申报材料
(1)当年度财务报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当年度规模以上企业“科技统计107-2表”;
(4)当年度规模以上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
以上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5.申报流程
申报对象根据申报通知的要求,登录政策兑现平台,在线提交申报材料,通过区科技局审定的拟奖励名单在线公示无异议后,拨付奖补资金。
(二)研发创新活动投入增长补助。
1.奖补类型
数据核校类。
2.申报对象
在我区内依法注册登记的规上企业,依法纳税,信用状况良好,且符合以下条件:
(1)R&D经费投入占当年销售收入比例达3%以上;
(2)当年R&D经费投入100万元以上。
3.奖励标准
按比上年度R&D经费投入增长10%以上部分给予1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低于1万元的不予补助。
4.申报材料
(1)当年度和上年度财务报表;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当年度和上年度规模以上企业“科技统计107-2表”;
(4)当年度和上年度规模以上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
以上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5.申报流程
申报对象根据申报通知的要求,登录政策兑现平台,在线提交申报材料,通过区科技局审定的拟奖励名单在线公示无异议后,拨付奖补资金。
(三)区级工程技术(中心)补助。
1.奖补类型
审查遴选类。
2.申报对象
在我区内依法注册登记、依法纳税,信用状况良好、具有一定技术创新能力和研究开发经费投入且当年度认定为区级工程技术(中心)的企业。
3.奖励标准
一次性给予3万元补助。
4.申报材料
按申报通知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含《宁波市奉化区企业工程(技术)中心申报书》,附件1)。
5.申报流程
申报对象根据申报通知的要求,登录政策兑现平台,在线提交申报材料,通过区科技局审定的拟奖励名单在线公示无异议后,拨付奖补资金。
(四)市级及以上工程(技术)中心补助。
1.奖补类型
资格定补类。
2.申报对象
当年认定为市级工程(技术)中心、省级工程(技术)中心、国家级工程(技术)中心的企业。
3.奖励标准
经认定为国家级工程(技术)中心给予50万元、经认定为省级工程(技术)中心给予10万元、经认定为市级工程(技术)中心给予5万元的奖励。
4.申报材料
按申报通知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5.申报流程
申报对象根据申报通知的要求,登录政策兑现平台,在线提交申报材料,通过区科技局审定的拟奖励名单在线公示无异议后,拨付奖补资金。
(五)宁波、省级研究院补助。
1.奖补类型
资格定补类。
2.申报对象
当年认定为宁波、省级企业研究院的企业。
3.奖励标准
经认定为省级企业研究院给予30万元、经认定为宁波企业研究院给予15万元的奖励。
4.申报材料
按申报通知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5.申报流程
申报对象根据申报通知的要求,登录政策兑现平台,在线提交申报材料,通过区科技局审定的拟奖励名单在线公示无异议后,拨付奖补资金。
(六)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补助。
1.奖补类型
资格定补类。
2.申报对象
当年认定为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的企业。
3.奖励标准
经认定为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给予50万元的奖励。
4.申报材料
按申报通知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5.申报流程
申报对象根据申报通知的要求,登录政策兑现平台,在线提交申报材料,通过区科技局审定的拟奖励名单在线公示无异议后,拨付奖补资金。
(七) 国家、省、市级技术创新中心补助。
1.奖补类型
资格定补类。
2.申报对象
当年认定为国家、省、市级技术创新的机构(市级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中)。
3.奖励标准
经认定为国家级技术创新中心给予200万元、省级技术创新中心给予100万元、市级技术创新中心给予50万元的奖励。
4.申报材料
按申报通知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5.申报流程
申报对象根据申报通知的要求,登录政策兑现平台,在线提交申报材料,通过区科技局审定的拟奖励名单在线公示无异议后,拨付奖补资金。
第八条 鼓励科学技术创新。
(一)科学技术奖(个人或团队)补助。
1.奖补类型
资格定补类。
2.申报对象
获得浙江科技大奖、宁波市科技创新特别奖、宁波市青年科技创新奖的个人或团队。
3.奖励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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