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加大高新技术企业苗子培育力度,快速壮大高新技术企业队伍,根据《宁波市奉化区高新技术企业苗子培育库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和区工业专班专题会议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度宁波市奉化区高新技术企业苗子入库培育补充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明确如下:
一、补报对象:拟首次申报2020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
二、申请入库的企业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 企业申请入库时须为在奉化区注册成立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2008年至今未被认定过高新技术企业,且近一年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为查账征收;
(二) 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国科发火〔2016〕32号)规定的范围;
(三) 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四)企业在其主要产品(服务)技术领域有相关知识产权活动,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符合其中一条:
1.1项及以上发明专利授权;
2.1项及以上发明专利受理同时拥有2项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授权;
3.3项及以上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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