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贯彻落实《2022年奉化区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要点》(奉亩均办〔2022〕1号)《奉化区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办法3.0版》(奉亩均办〔2022〕2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根据前期各镇、街道、开发区对企业用地情况的调查核实,现将2021年度全区规下工业企业(主体)用地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7天,自公示之日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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