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街道)、开发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奉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强龙工程培育实施办法的通知》(奉政发〔2016〕82号)文件精神,由企业申报,各镇(街道)、开发区初审,区强龙工程培育办组织成员单位成立考核组,对2020年度在库的52家强龙工程培育企业开展评价考核,现将考核结果予以公布。
附件:2020年度强龙工程培育企业考核通过名单
宁波市奉化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7月15日
附件
2020年度强龙工程培育企业考核通过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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