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上云企业,云服务商,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加快企业数字化转型,深化推进我区“企业上云”工作,根据《2019年度奉化区企业上云奖励办法》(奉经信〔2020〕42号)文件规定,经审核公示,决定给予765家上云企业、2家省级上云标杆企业共计141.8万元的资金奖励。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奉化政策 > 奉化区经信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fenghuaqujingxinju/20201228/304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