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相关企业:
为建设绿色制造体系,引导和鼓励企业加大节能投入,根据《奉化区推进绿色制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奉经信〔2019〕80号)文件精神,开展2019年度企业节能新技术(产品)应用项目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奉化区域内,符合国家、省、宁波市节能推广目录或取得节能认证证书的节能技术(产品)应用企业。
二、奖励政策
根据《奉化区推进绿色制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奉经信〔2019〕80号)第八条规定,对推广应用符合国家、省、宁波市节能推广目录的节能技术(产品)的项目,实际节能技术(产品)投资额在20万元以上的,按节能技术(产品)实际投资额10%给予补助,最高补助额不超过50万元。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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