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相关企业:
根据奉化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中国制造2025”工作的若干意见》精神,决定开展2018年度宁波市奉化区两化融合示范企业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示范试点方向
以信息化与工业化的技术融合、产品融合、业务融合、产业融合等方面为主要示范方向,评选若干区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示范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我区依法设立、运营两年以上的生产制造、服务型制造业企业,且符合奉化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中国制造2025”工作的若干意见》中的附则规定。
2、企业两化融合工作组织机构健全,管理制度完善,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工作领导小组,有专门的部门和人员负责具体工作;
3、对本企业两化融合发展有总体规划和阶段目标,规划应与企业发展紧密结合,科学合理、目标明确、可行性强;
4、企业信息系统以实际应用为核心,实施成效显著,在本地区、行业中具有一定的典型性、代表性,具有示范和推广效应。
5、二年内(2017—2018)信息化项目软性投入(不含税)在30万元以上。软性投入是指项目建设中软件产品和生产性信息服务的购置,应用软件的设计、开发及培训、实施和监理,信息化规划、可行性研究和实施方案的咨询、编撰、论证、网络主机系统集成等费用。
(二)申报示范企业应在如下领域实现信息化的集成应用或在某些领域实现信息化深度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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