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街道工贸办,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为了进一步推进企业管理提升,促进我市工业转型升级,根据《奉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工业经济稳增长促发展的若干意见》有关规定,现将2016年度我市管理创新示范企业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企业条件:
1、奉化市内登记注册的工业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上一年度销售在2000万元以上。
2、企业发展符合产业导向,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未发生亏损,财务制度健全;企业在安全、环保、卫生、劳动、纳税、信贷、质量、知识产权等方面无违法事件。
二、申报项目要求:
1、企业自主开展的管理提升和改善项目,内容主要是:5S管理、目视管理、流程再造、精益改善、精细化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薪酬管理,品质管理、物料管理、市场营销等生产及现场管理项目,不包括单项认证项目和信息化项目。
2、评选家数根据财政奖励额度和企业申报情况确定。
3、申报项目要有专门的管理创新团队,管理目标明确,过程清晰,制度健全,管理改善明显,效率和效益提升较快。项目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标杆示范作用明显。
三、申报程序:
1、采取先立项申报,年底验收评选的办法。企业启动管理创新项目,向市经信局立项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8月15日。
2、申报项目需提交资料:奉化市企业管理创新项目立项申请表(附表1)、创新项目实施团队、项目实施方案或计划书、目标及预期效果、2015年度财务报表。
3、验收前需提交资料:奉化市管理管理创新示范企业验收申请表(附表2)、项目实施绩效评估报告、项目工作总结、企业财务报表。截止时间为12月底。
四、验收评选:
年底由市经信局、财政局确定企业管理创新示范企业验收考核小组,考核小组由专家及有关人员组成,作出综合评价,确定获奖企业(项目)。
五、奖励标准:
根据《奉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工业经济稳增长促发展的若干意见》第五条规定,对获奖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
请各镇、街道工贸办,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接文后,抓紧做好本区域内管理创新示范企业调查摸底和立项申报工作,原则上要求开发区、各镇、街道上报1至2家,特此通知。
附件:1.奉化市企业管理创新项目立项申请表
2.奉化市企业管理创新示范企业验收申请表
奉化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6年7月22日
附件1
奉化市企业管理创新项目立项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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