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街道、开发区,工业行业协会,相关企业:
根据《奉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工业经济稳增长促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现对2015年度工业经济相关奖励政策进行申报,经市经信局和财政局审核后予以兑现。具体通知如下:
一、首台(套)产品奖励。当年度经宁波市级以上认定的首台(套)产品给予一次性的资金奖励,其中国内首台(套)产品奖励20万元,省内首台(套)产品奖励10万元。
二、参加展会奖励。企业参加由市经信局和行业协会组织的国内展销会按每一标准摊位3000元予以奖励,其中参加宁波服装节摊位费按实给予全额奖励。
三、请镇、街道、开发区和协会组织企业认真填写《2015年度工业奖励资金申请表》,协会组织的展会奖励申请由协会初审盖章后汇总上报,其他项目由镇、街道和开发区初审盖章后汇总上报,申请展会奖励的企业同时提交组展单位收取企业参展展位费凭证(税务发票)复印件和参展企业银行付款凭证复印件,请将《2015年度工业奖励资金申请表》(一式二份)、《2015年度企业参加会展情况汇总表》(纸质及电子稿)及其他材料于2016年3月31日前报市经信局中小企业科。联系人:周和平,联系电话:88522437,邮箱:peace6759@163.com。
附件:1、2015年度工业奖励资金申请表
2、2015年度企业参加会展情况汇总表
奉化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6年3月10日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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