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局属各学校(单位、幼儿园):
为做好2021学年名优教师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在教育教学、教科研一线的奉化区各级各类学校名优教师,具体是指获得正高级教师、省特级教师、省技术能手、宁波市名校长、宁波市名教师、宁波市专业首席教师、宁波市骨干校长、宁波市学科骨干、宁波市首席工人、宁波市优秀双师型教师、奉化区名校长、奉化区名教师、奉化区农村名教师、奉化区骨干校长、奉化区学科骨干、奉区学科骨干(农村)、省教坛新秀等荣誉称号的在职在编教师。民办学校(不含校外教育机构)参照执行。
免考核对象:在2022年1月—12月期间(以文件或证书为准),获聘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的,被推荐申报省突出贡献奖以及“凤麓英才”“甬江引才计划”“省有关才计划”的,列入“宁波市领军与拔尖人才培养对象”的,取得高一级技术职称的,取得高一层次学科名优教师荣誉的个人和该学科教研员,新取得省教坛新秀等学科荣誉的,省外全职支教1年及以上的,免考核对象放在汇总表最后,免考核原因可在汇总表“总分”栏说明。
二、考核内容
名优教师:
采用量化考核,详见附件一、附件二。
名优校长:
按要求提供年度述职报告和佐证材料,详见附件三。
三、考核程序
1.中小学名优教师填写《奉化区名优教师(中小学教师)年度考核表》(附件1)和《2021学年奉化区名优教师(中小学教师)年度考核学校审核表》(附件3)并进行自评打分,教科研名优教师填写《奉化区名优教师(教科研人员)年度考核表》(附件2)和《2021学年奉化区名优教师(教科研人员)年度考核学校审核表》(附件4)并进行自评打分。得分内容须附相应佐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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