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街道)教办、中小学校(单位、幼儿园):
为有序做好2021学年全区教育系统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根据相关年度考核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1学年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各学校(单位)于2022年6月7日前向区教育局报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审核表》(附件1,一式二份);各校(单位)年度考核工作要求在2022年7月10日前结束。
二、年度考核内容
综合考核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工作实绩,突出工作绩效和业务能力与岗位要求的匹配度,包括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
三、年度考核等次和比例
1.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优秀名额一般按本单位实际参加年度考核人数(以6月学校在编人数核定)的15%确定。大市外支教人员如按相关文件规定参加受援方年度考核,其年度考核结果作为派出学校年度考核参考,其优秀占用学校优秀总体名额。
2.考核优秀人数比例应适当考虑不同专业职务层面的平衡。
3.见习期人员、长期病休人员、受处分人员年度考核办法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特殊情形的处理办法》(附件6)。
四、年度考核的基本程序
各学校(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可量化、可操作的考核办法,坚持公开方案、公开过程、公开结果,接受群众监督。基本程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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