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街道)教办、各中小学、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
为坚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持续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构建教育良好生态,缓解家长焦虑情绪,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组织开展全省校外培训机构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浙教规〔2021〕37 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区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时间
2021年8月23日至8月27日。
二、排查对象
全区所有经教育部门审批的校外培训机构(线下)。
三、排查内容
重点排查校外培训机构安全稳定和风险防控、机构运营资质和营业行为、教师资质、培训时间、预收费管理、办学行为等方面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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