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利用退休教师优势资源,提高农村教育质量,根据《宁波市教育局 宁波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实施银龄讲学计划工作的通知》(甬教人〔2020〕82号)的要求,宁波市奉化区在宁波市范围内公开招募2021学年“银龄讲学计划”讲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岗位
2021年,宁波市奉化区计划招募“银龄讲学计划”讲学教师 23 名,具体岗位详见《宁波市奉化区银龄讲学计划2021学年招募讲学教师岗位需求表》(附件1)。请登录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区教育局分站查阅相关招募信息。
二、工作原则
坚持“按需设岗、公开招募、平等竞争、择优选用”和“定校、定岗、定职责”的工作原则。
三、实施范围
(一)讲学服务范围
奉化区中小学校,重点向农村、山区、偏远学校和薄弱学校倾斜。
(二)招募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宁波市优秀退休教师,以退休的校领导、教研员、特级教师、骨干教师为主。原单位返聘退休教师工作不列入银龄讲学计划,银龄讲学计划选聘学校原则上不接受本校退休教师。
四、资格条件
(一)政治可靠、潜心立德树人,具有高尚的师德师风、甘于奉献、作风扎实。
(二)业务精良,曾获得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及以上授予的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名师、学科带头人、教坛新秀等先进荣誉,或参加区县级及以上课堂教学(基本功)比武获奖的教师优先。
(三)讲学教师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年龄一般在65周岁(含)以下,到小学任教的应具有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到中学任教的应具有高级教师职称,退休不足3年的教师优先。
五、岗位职责
(一)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开展课堂教学。
(二)根据选聘学校的教育教学需求进行听课评课、开设公开课、研讨课或专题讲座。
(三)指导青年教师、协助选聘学校做好教学管理和开展教研活动等丰富多样的讲学活动。
(四)带动提升选聘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
六、保障措施
1.讲学教师服务期间原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2.工作经费(工作经费包括: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
以及购买意外保险费等)由区教育局保障。3.讲学服务期间因病因伤发生的医疗费用,按讲学教师
现医疗关系和有关规定办理。4.各选聘学校为讲学教师提供周转宿舍,配备必要的生
活设施,解决讲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做好日常服务工作。
七、考核服务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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