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进一步推进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五同步”政策落实到位,根据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印发《浙江省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修订稿)》的通知(浙教基〔2020〕143号),结合奉化区实际,将原有的《宁波市奉化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五同步”实施细则(试行)》修订为本实施细则,并向社会公示。
本实施细则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0年12 月 21日至2020年 12月29日共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建议请与本单位联系。
联系人:邢爱芬,联系电话88523673。
附件:宁波市奉化区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五同步”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docx
奉化区教育局
2020年12月21日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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