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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宁波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甬人社发〔2016〕75号)有关规定,经过申请受理、审核联查、专家评估、社会公示等程序,奉化区拟新增20家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其中医疗机构3家,零售药店17家,现予以公布(名单见附件)。
附件:2019年奉化区第一批拟新增定点医药机构公告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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