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现将《奉化市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托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奉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3月15日
奉化市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托管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认真落实2016年《奉化市人民政府关于经济稳定增长促发展的若干意见》“为鼓励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今年拟推出500家企业实施安全生产‵托管′”的文件精神,顺利完成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托管任务,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三场所两企业”、中小企业和事故多发企业为重点,以“企业为主体、中介搞服务、政府作奖励”的方式,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强力推行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托管工作,持续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进一步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促进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总体目标
从2016年开始,市政府决定每年选择500家工业企业推行安全生产托管,争取用三年时间,到2019年完成1500家企业的安全托管工作。通过强力推行安全生产托管工作,使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得到明显加强,逐步构建企业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2016年托管企业数分配如下(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调整):
溪口镇50家,莼湖镇50家,尚田镇50家,大堰镇30家,裘村镇30家,松岙镇20家,锦屏街道20家,岳林街道60家,江口街道55家,西坞街道55家,萧王庙街道30家,开发区50家。
三、经费保障
全市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托管经费采取企业出资,镇(街道)、开发区补贴,市财政奖励的方式组成。中介机构向每家企业平均收取服务费6000元/年(具体经费根据企业规模、产值等因素确定)。市财政将为托管企业每家奖励3000元/年。建议镇(街道)、开发区补贴每家企业1000元至2000元,余下由企业承担。补贴经费和奖励资金在完成年度托管任务并通过托管服务工作质量验收合格后予以发放,以确保安全生产托管工作收到真真实效。
四、工作职责
(一)市安委办(安监局)
1.统筹全市企业安全生产托管工作,筛查、审核托管企业,实施公开招标;
2.制定《奉化市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托管工作实施方案》 (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及相关政策;
3.安全中介机构及其执业人员的资质审核和备案管理;
4.监管中介机构的工作质量,协调企业与中介机构在排查隐患过程中的分岐和矛盾。
(二)各镇(街道)、开发区
1.根据《实施方案》制定本地区的具体实施细则,选定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托管工作,并落实相关配套经费;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奉化政策 > 奉化区安监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fenghuaqu/fenghuaquanjianju/2018/1116/178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