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2016年春节临近,烟花爆竹即将进入销售、燃放高峰期,为做好烟花爆竹销售旺季安全监管工作,请各镇(街道)认真落实《宁波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甬安委办〔2015〕90号)的相关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对烟花爆竹销售燃放旺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各镇(街道)和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要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性,采取有针对性措施,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坚守安全生产红线,坚决防范烟花爆竹事故。
二、切实强化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按照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六严禁”要求,加强批发企业安全监管。严禁经营超标、违禁、非法产品;严禁超许可范围经营及向零售店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严禁在仓库存放不属于烟花爆竹的爆炸物等危险物品;严禁将执法收缴的产品与正常经营的产品混存;严禁储存超量、堆放超高以及通道堵塞;严禁购买和销售未张贴流向登记标签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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