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局(办)、东钱湖镇,东投公司,文旅公司:
《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2016年征拆工作实施意见》已经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
2016年3月11日
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
2016年征拆工作实施意见
2016年是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为加快推进我区开发建设,进一步提升区域整体形象,现就2016年房屋征收拆迁工作考核奖励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
2016年征拆工作签约任务共有19个计划项目、200790平方米、1190户;9个预备项目、347461平方米、2144户(详见附件1、2)。确保计划项目签约面积12万平方米;确保建设项目红线内清零;确保棚改项目完成率80%以上;确保安置工作圆满完成。
二、项目要求
(一)计划项目要求
1.高钱六期、红舒村、供电路、梅湖宕山为一类项目,确保按时间节点要求完成清零,除梅湖宕山外,完成房屋拆除。高钱其他拆迁任务要求完成50%以上,力争清零。
2.钱湖新村旧城区改造(二期)、前五港邵家弄、湖影新村、零星危房改造为二类项目,要求签约率达80%以上,力争95%以上。
3.沿山干河二期、长漕、横街、梅湖村、莫枝菜场区块为三类项目,要求清零2个项目以上,力争全部清零,清零项目完成房屋拆除;未清零项目要求签约率50%以上。
4.下水湿地(十里四香)、下水风情长廊、沿湖改造工程、西街为四类项目,要求签约率达50%以上。其中,沿湖改造工程示范段要求完成,并按建设要求拆除房屋。
村集体非住宅房屋虽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约,但能在规定时间内拆除房屋、提供净地的,视作完成任务。
(二)预备项目要求
重点推进15号路、韩岭、红林村拆迁。15号路、红林村力争签约率达50%;其他预备项目可择机启动拆迁。
(三)安置项目要求
按照对口安置要求,在万金二期、郑隘二期安置房交付使用后,尽快完成安置房分配工作,要求安置率达到安置房套数或应安置面积的95%以上(安置房交付在12月份的除外)。
(四)拆除项目要求
对已完成签约的项目或被拆迁房屋,要求予以尽快拆除。对因工程建设需要,未列入今年计划的拆除任务,由区建管中心(征收办)下达房屋拆除通知书,按通知书要求完成房屋拆除任务。
三、考核办法
(一)征拆工作对镇政府考核采用百分制形式,计划项目和安置项目列入考核,预备项目和拆除项目为附加考核。签约比例以户为计算依据,总数以项目实施后正式调查数为准,签约数以上报区征收办备案协议为准。
1.一类项目。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但在年度内完成的扣7分,年度内未完成的扣10分。按时完成的每个项目附加5分。
2.二类项目。每个项目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但在年度内完成的扣7分,年度内未完成的扣10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比例达90%的附加1分;达95%的附加3分;达98%的附加5分,达100%的附加10分。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鄞州政策 > 东钱湖 > 东钱湖区管委会办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dongqianhuquguanweihuibangongshi/20181121/210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