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局(办)、东钱湖镇:
现将《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第二轮学前教育三年提升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2016年5月17日
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第二轮学前教育
三年提升行动计划
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民生工程和社会公益事业。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务院关于当前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精神(国发〔2010〕41号)精神,根据《宁波市学前教育促进条例》和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第二轮学前教育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甬政办发〔2015〕14号)要求,进一步加快我区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特制订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发展策略,坚持改革创新,促进学前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二、总体目标
(一)进一步优化学前教育发展结构,提升发展内涵,力争到2018年全区基本形成布局合理、公益普惠、办园规范、质量保证、监管完备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满足适龄儿童就近入好园的需求,提高社会对学前教育的满意度。
(二)优化发展布局,扩大公办普惠教育资源。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扶持和规范民办幼儿园。到2018年底,按照“四同步”要求,根据省一级幼儿园建设标准,启动建设1所12班规模的新城幼儿园;改造和升级所有幼儿园的食堂和基本装备;撤并无证幼儿园。全区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招生覆盖率达到75%以上,等级幼儿园招生覆盖率达到92%以上;在园幼儿80名以上的公办幼儿园全部达到市四星级。
(三)提升发展内涵,推动教育资源优质均衡发展。到2018年底,幼儿园园长及专任教师大专及以上学历达到90%以上,园长持证上岗率达到100%,幼儿园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比例达到92%以上,园长及专任教师专业技术职称比例达到60%以上,稳步提高园长及专任教师事业编制比例。
(四)保障财政投入,促进学前教育可持续发展。初步建立学前教育成本分担和运行保障机制,逐步加大财政对学前教育内涵发展的投入比重。全区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比例巩固在12%以上,2016年度安排150万元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意识
区、镇两级政府要切实履行“统筹规划、投入保障、公共服务、监督规范”的政府职能,进一步建立健全学前教育问责制度,充分发挥学前教育联席会议作用,建立有关部门参与的工作机制。东钱湖镇政府承担发展本区域学前教育的责任,负责筹措经费,提供场所设施,努力改善办学条件,维护辖区内学前教育机构的安全和保教秩序,推进多种形式的学前教育服务。区社管局会同东钱湖镇政府负责制订全区学前教育发展的规划、政策,并对全区学前教育工作进行统筹协调和指导监督。区财政、人社、建设、经发、规划、公安等相关部门要相互配合协调,共同保障学前教育发展。
(二)保障对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财政投入
将学前教育事业经费纳入公共财政体系,全区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比例巩固在12%以上,并列入财政预算。每年安排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对公办幼儿园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支出、教师工资补助和社保经费补助、师训教研经费补助以及奖励在教学、科研和特色创建等方面成绩突出的幼儿园和个人等项目。幼儿园要按不低于教师工资总额3%的标准安排教师师训经费。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应不低于1000元/年。东钱湖镇政府要确保辖区内公办幼儿园的正常运行,维护好园舍及设施设备,按规定标准及时下拨生均经费和教职工“五险一金”经费、师训经费,对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和幼儿园日常运行等予以保底。
(三)建立学前教育发展奖惩和激励机制
加强对学前教育发展的督导,开展学前教育布局专项规划的编制与落实、学前教育经费的投入和使用、学前教育资源的普惠发展、无证幼儿园的治理、保教人员的资质准入和待遇保障、规范办园行为等专项督查。完善幼儿园考核激励机制,对学前教育发展作出积极贡献的幼儿园及优秀教师给予表彰奖励。各幼儿园要优化园内绩效分配机制,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建立完善《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幼儿园保教质量监测评估体系》,对各幼儿园保教质量、办园水平进行评估,同时对辖区范围内的公办幼儿园园长进行考核,探索园长竞争上岗和不胜任退出机制。
(四)加强学前教育宣传和引导力度
宣传《宁波市学前教育促进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宣传《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宣传学前教育先进典型,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四、主要任务
(一)优化资源结构,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1.完善学前教育发展规划。管委会、东钱湖镇政府要根据本地幼儿入园需求和学前教育资源,科学合理编订布点规划。谋划建设标准化中心幼儿园;中心村(社区)及附近村居民达到五千人口以上的,要建设好村级(社区)幼儿园;按照“四同步”要求,建设好小区配套幼儿园。幼儿园占地面积、建设规模、建筑面积参照浙江省建设厅发布的《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DB33/1040-2007),幼儿园最大规模一般不超过15个班级。
2.完善公办幼儿园集团化办园。按照优质、均衡发展要求,完善公办幼儿园集团化管理,构建幼儿园现代化管理制度,探索“统分结合、均衡发展、内涵丰富、各具特色”的办园模式,打造“自主发展、内涵优质、服务面广、群众认可”的学前教育,稳步推进学前教育均衡化、优质化。
3.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凡民办幼儿园创建或提升等级的,学前教育专项资金按不同等级给予一次性奖励。对面向大众、以非盈利为目的、办园行为规范、保教质量保证、保教费收费标准不高于上限标准的民办幼儿园,经举办者申报,区社管局评估,可认定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给予生均公用经费、教师工资、社保经费等方面的补助和奖励。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鄞州政策 > 东钱湖 > 东钱湖区管委会办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dongqianhuquguanweihuibangongshi/20181121/210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