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有关局(办)、东钱湖镇,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建立完善水利工程长效管护机制,省水利厅将公益性(准公益性)工程维修养护经费落实情况纳入2017年度浙江省“五水共治”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落实情况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参照《浙江省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标准(试行)》(浙水标〔2016〕1号)及本年度宁波市职工工资标准,结合我区实际,在《东钱湖旅游度假区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管理办法(试行)》(甬东旅政办发〔2016〕52号)的基础上,对我区相关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标准进行明确。现将《东钱湖旅游度假区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管理补充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1月20日
东钱湖旅游度假区水利工程
维修养护管理补充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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