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街道)、各市级有关部门,各电梯使用单位,电梯维保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宁波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24号),根据《关于全面推行电梯安全综合保险工作的意见》(甬质联发[2017]7号)相关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全面推行电梯安全综合保险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电梯安全保险工作的重要性
电梯属于机电类特种设备,是国民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必不可少的基础设施设备,具有高空、高速等危险特性。电梯安全关乎社会民生,一旦发生电梯发生安全事故,不仅会给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带来损害,而且善后处理复杂、处置成本大、责任风险高,严重的还会影响社会稳定。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市推行电梯安全综合保险,即在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的基础上,引入“保险+服务”模式,通过信息化等技术手段对电梯维护保养实施质量监控,借助保险机构承担部分电梯运行和维护保养的风险管理。推行电梯安全综合保险,既在事前促进了电梯维护保养质量和效果的提高,又能在事后妥善落实电梯事故赔偿经费、化解矛盾纠纷,有效推进电梯公共安全服务创新,是创新社会治理体系,促进政府转变职能,保障社会民生的重要举措。同时,通过发挥保险机制的事前预防、事后经济补偿和社会管理功能,促进电梯安全监管从依靠行政监督为主向社会综合治理转变,对于落实电梯安全责任、提升电梯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公共安全和维护各方权益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二、推进电梯安全综合保险工作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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