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街道)、有关产业平台经发办(科、局),各监测企业:
为切实做好慈溪市商务运行调查、监测、分析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浙江省商务运行调查监测分析系统慈溪市监测点的管理,根据工作需要,我局会同中国国际商会慈溪市商会制定了《慈溪市商务运行调查监测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原《慈溪市外经贸运行调查监测点管理办法(试行)》(慈招商〔2016〕31号)同时废止。
慈溪市商务局 中国国际商会慈溪市商会
2021年9月28日
慈溪市商务运行调查监测点管理办法
一、总则
1、为坚持做好慈溪市商务运行情况调查、监测、分析工作,促进工作规范,推动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根据省商务厅、宁波市商务局有关要求和《浙江省商务运行调查监测点管理办法(试行)》(浙商务发〔2016〕198号),现制定慈溪市商务运行调查监测点管理办法。
2、慈溪市商务运行调查监测点,是经过浙江省商务厅认定、依托浙江省商务运行调查监测系统设立、由慈溪市商务局负责业务指导、中国国际商会慈溪市商会具体承办的调查监测机构,主要由慈溪市商务运行调查监测点、慈溪市家电行业监测点、慈溪市商务运行调查监测联系企业及相关分析成果发布机制组成。
3、本办法所称联系企业,是指由省商务厅和慈溪市商务局协商后确定,参加浙江省商务运行调查监测系统问卷调查的企业。目前我市共有229家企业参与调查,具体名单详见附件。经确定的企业如有经营不善、不再从事外贸进出口等情况,须及时向慈溪市商务局反映,由慈溪市商务局报经省商务厅同意后方可进行调整,原则上一个自然年度内不予调整。
4、慈溪市商务局外贸科及相关工作人员负责慈溪市商务运行调查监测工作的指导和运行,包括出台相关配套措施、加强对监测点的政策支持和业务指导,根据省商务厅、宁波市商务局相关工作要求、对本监测点及所属企业开展年度工作情况进行相应检查等。各镇(街道)及有关产业平台发展服务办(局)外经贸主管人员协同做好所辖联系企业的相关业务指导和工作联系。
二、监测点及联系企业职责
5、慈溪市监测点职责:
①确定辖区内联系企业的名录,制定名录的增加、调整计划;
②开展联系企业的报表催报、数据初审、信息收集、业务指导、咨询回复和人员培训等日常管理工作;
③开展本地监测数据的收集、整理、分析和成果发布、报送等工作;
④完成所属联系企业的年度检查工作;
⑤完成上级商务主管部门和本级商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6、家电行业监测点职责:
①收集、报送本行业发展的最新消息、前沿动态;
②开展本地本行业内监测数据的收集、整理、分析和成果发布、报送等工作;
③完成所属联系企业的年度检查工作;
④完成上级商务主管部门和本级商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7、联系企业职责:
①按时上报企业基本情况表、月度问卷及系统临时调查问卷;
②不断提高数据按时报结率和准确率;
③及时提供有关进出口业务动态、行业发展状况、服务诉求等方面的最新信息;
④配合做好商务部重点联系企业月度调查问卷、系统各类临时问卷、上级调研等相关工作。
三、年度检查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慈溪政策 > 慈溪市商务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cixishishangwuju/20211012/4288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