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全市各有关企业和单位:
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甬政办发〔2019〕78号)、《宁波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甬人社发〔2017〕48号)、《关于印发<慈溪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慈人社发〔2017〕62号)和《关于公布2021年度慈溪市紧缺职业(工种)高技能人才岗位补贴目录的通知》〔2021〕20号)文件精神,现就2021年下半年慈溪市紧缺职业(工种)高技能人才岗位补贴 申报(以下简称“岗位补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享受补贴的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劳动合同期限内的本企业一线在岗职工,并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用;
(二)职工所从事的职业(工种)属于当期公布的紧缺职业(工种)高技能人才岗位补贴目录(附件1),岗位补贴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每年由市人力社保局调整公布(原享受人员未列入2021年紧缺职业(工种)高技能人才岗位补贴目录的可继续申报);
(三)补贴岗位上的职工须持有相应职业(工种)的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等级)一级(高级技师)、二级(技师)证书。
(四)紧缺职业(工种)高技能人才岗位补贴对象不包含机关事业单位(除技工院校)的企业编制人员。
对符合条件的职工,企业应在本单位内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方可申报。
二、申报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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