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根据《宁波市工伤预防工作试行办法》(甬人社发〔2019〕108号)文件精神,经慈溪市工伤预防工作联席会议研究决定,2021年工伤预防项目申报工作即日起开始。
一、2021年工伤预防项目申报条件
已经在慈溪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以下用人单位可以申报:
1.2019年发生尘肺病和职业病多发的用人单位;
2.2019年发生生产安全亡人事故的用人单位;
3.2019年工伤事故易发,职工参保人数在200人以上的用人单位;
4.2019年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 职工参保人数在200人以上,能发挥工伤预防示范作用的用人单位。
二、2021年工伤预防项目申报时间
自公布之日起,至2020年10月30日止。
三、2021年工伤预防项目申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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