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局机关各科室、局系统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民主、科学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浙江省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市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和合法性审核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依组办〔2018〕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现将《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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