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慈溪政策 > 慈溪市科技局 > 正文

关于发布2023年度慈溪市重点研发计划暨“揭榜挂帅”第二批项目(行业共性技术攻关)申报指南的通知

朗读

各镇(街道)发展服务办,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经发局、慈溪智能家电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经发科、市环杭州湾创新中心经发科、慈溪现代农业开发区管委会招商服务科,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突破,着力构建“315”科技创新体系,加快建设高水平创新型县(市)。经研究,决定发布2023年度慈溪市重点研发计划暨“揭榜挂帅”第二批项目(行业共性技术攻关)申报指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计划

本批项目面向高端环境健康装备、关键基础件(轴承)、汽车高端零部件、生命健康与新材料、智能家电等5个产业领域共发布16个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是慈溪市内设立、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申报单位应具有项目实施的基础条件、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有健全的科研管理、财务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等制度。

3.申报项目的企业,上一年度应有研发经费投入,其中规模以上企业2022年度须已纳入研发经费的统计范围并有经费支出,以市统计局报表为准;规模以下企业以审计报告或者财务报告为准。

4.项目负责人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一定学术地位或技术优势,具有完成项目所需要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5.申报单位或项目负责人过去3年内在申报和承担国家、省、宁波市、慈溪市科技计划项目中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6.申报单位与其他单位联合申报的,须签订合作申报协议书,明确项目中研究任务分工,经费筹集使用预算,项目产出知识产权等内容。

7.企业、项目主要承担人(项目组成员前3名)在研项目和当年申报项目累计均不得超过2项;项目前3位负责人应与项目承担单位(含合作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劳动合同期限(包括续签)覆盖项目执行期。

8.存在承担市科技计划项目到期未验收且未办理延期手续的单位不得申报。

三 、基本要求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慈溪政策 > 慈溪市科技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cixishikejiju/20230627/436728.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