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街道)发展服务办,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经发局、慈溪智能家电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经发科、市环杭州湾创新中心经发科、慈溪现代农业开发区管委会招商服务科,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突破,着力构建“315”科技创新体系,加快建设高水平创新型县(市)。经研究,决定发布2023年度慈溪市重点研发计划暨“揭榜挂帅”第二批项目(行业共性技术攻关)申报指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计划
本批项目面向高端环境健康装备、关键基础件(轴承)、汽车高端零部件、生命健康与新材料、智能家电等5个产业领域共发布16个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是慈溪市内设立、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申报单位应具有项目实施的基础条件、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有健全的科研管理、财务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等制度。
3.申报项目的企业,上一年度应有研发经费投入,其中规模以上企业2022年度须已纳入研发经费的统计范围并有经费支出,以市统计局报表为准;规模以下企业以审计报告或者财务报告为准。
4.项目负责人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一定学术地位或技术优势,具有完成项目所需要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5.申报单位或项目负责人过去3年内在申报和承担国家、省、宁波市、慈溪市科技计划项目中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6.申报单位与其他单位联合申报的,须签订合作申报协议书,明确项目中研究任务分工,经费筹集使用预算,项目产出知识产权等内容。
7.企业、项目主要承担人(项目组成员前3名)在研项目和当年申报项目累计均不得超过2项;项目前3位负责人应与项目承担单位(含合作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劳动合同期限(包括续签)覆盖项目执行期。
8.存在承担市科技计划项目到期未验收且未办理延期手续的单位不得申报。
三 、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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