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街道)发展服务办、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经发局、慈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经发科、市环杭州湾创新中心经发科,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科技企业梯队培育,加快推进高新技术企业提质扩容,根据《2022年慈溪市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慈政办发〔2022〕3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度第二批高新技术培育企业申报入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我市注册成立一年以上,并计划于2024年底前首次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居民企业。
二、申报条件
1、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2、按照高新技术培育企业评分标准进行逐项打分,总分在40分以上;
3、未获得过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及认定奖励。
三、申报材料
1、高新技术培育企业申请书(详见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慈溪政策 > 慈溪市科技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cixishikejiju/20220824/4340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