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街道)经发办(局)、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经发局、慈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经发科、市环杭州湾创新中心经发科,市级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激发企业技术创新活力,完善区域科技创新服务体系,根据《慈溪市创新券推广应用管理办法(修订)》(慈科〔2022〕35号),现就我市2022年度创新券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创新券发放额度
2022年度创新券发放额度为500万元。
二、创新券的使用对象
本市创新券申领对象应是在本市注册的近三年(含当年)认定的各级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培育企业和经备案的各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等入驻的创客(须委托其入驻单位代理)。
三、创新券的支持范围
1、创新券的支持范围是各级各类创新载体为本市的企业和创业者提供的合作开发、委托开发、科技评估、技术查新、技术咨询、检验检测、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等服务。
2、创新券使用范围不包含以下内容:
(1)按照法律法规或者强制性标准要求开展的强制检测和法定检测;
(2)专利代理、软件著作权注册等知识产权过程所需服务;
(3)工业设计类、科技金融类服务;
(4)已列入市本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支持的。
四、创新券的补助额度
1、成果转化券。用于企业或创客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合作开发、委托开发的科研项目,申请此类券的企业和创客在项目完成并按协议全额支付后,可在项目合同截止日所在年度内按实付金额的20%申领、使用创新券,过期作废。同一年度内,同一企业兑付总额最高不超过5万元,创客不超过3万元,同一项目只能兑付一次。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慈溪政策 > 慈溪市科技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cixishikejiju/20220608/4331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