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街道)发展服务办,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经发局、慈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经发科、市环杭州湾创新中心经发科,各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慈溪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慈科〔2021〕39号)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度慈溪市工业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22年度到期的慈溪市级工业科技计划项目(附件一)。
二、验收流程
项目验收以任务合同书约定的内容和考核目标为依据,对项目各项任务指标完成情况、经费到位及使用情况、经济社会效益取得情况、成果产出和知识产权形成情况、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情况、组织管理情况等进行评判。
(一)项目承担单位按要求整理验收材料,一式一份上交至慈溪市科技局科技计划科。
应提交以下验收材料:
1.慈溪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附件二);
2.项目合同任务书;
3.项目工作总结、技术报告或科技报告(附件三);
4.项目专项审计报告(附件四),研发投入大额票据复印件;
5.项目实施绩效资料:
(1)项目研究成果(专利、论文、人才培养、操作规程、相关标准、获奖证书、可转化成果登记表等);
(2)涉及技术、经济指标的有关证明资料,包括具有法定资质单位出具的技术检测报告(前沿性、突破性技术涉及的相关指标可由第三方机构出具)、用户报告、销售大额票据复印件及其他相关的经济社会效益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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