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街道)发展服务办,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经发局、慈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经发科、市环杭州湾创新中心经发科,各有关单位:
根据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慈溪市加快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慈政办发〔2021〕25号)及《慈溪市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科技专项实施细则》(慈科〔2021〕54号)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我市2021年度企业研发投入和研发项目填报人员奖励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在慈溪市内注册并缴纳税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021年度有研发经费投入的企业。
1、研发投入奖励条件:积极配合科技统计工作,应用“省企业研究开发项目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s://jjkc.kjt.zj.gov.cn/extradeduction/enterpriseLogin.html)管理2021年研发项目及经费,年度研发项目数及经费额在辅助账汇总表中体现。对符合要求的,按每家2000元计算,奖励金额可累计计算。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慈溪政策 > 慈溪市科技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cixishikejiju/20220112/4310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