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街道)发展服务办,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经发局、慈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经发科、市环杭州湾创新中心经发科,各有关单位:
根据宁波市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宁波市企业工程(技术)中心和企业研究院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拟组织开展2021年度宁波市级企业研发机构申报评审工作,现将通知予以转发。
一、申报对象
宁波市企业工程(技术)中心面向2020年及以前年度取得慈溪市企业工程(技术)中心资格,且符合通知及《宁波市企业工程(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要求,按时提交研发机构年度运营情况表的企业申报,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拥有有效发明专利的企业。
宁波市企业研究院面向我市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且在2019年及以前取得宁波市企业工程(技术)中心资格,且符合通知及《宁波市企业研究院认定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按时提交研发机构年度运营情况表的企业申报,优先支持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主体企业。
二、申报流程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慈溪政策 > 慈溪市科技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cixishikejiju/20210803/3933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