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街道)发展服务办、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经发局、慈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经发科、市环杭州湾创新中心经发科,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集聚高层次外国人才,支撑我市科技创新和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宁波市科技局《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海外工程师”年薪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甬科外〔2021〕15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和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为依法在我市范围内注册登记的法人企业。
(二)引进海外工程师在我市受聘企业从事研发、设计、技术和管理岗位(以企业与海外工程师个人签署的合同约定为准),聘用合同期限不少于1年。其中,从事技术和管理岗位的,2020年1月至12月期间在企业实际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少于90天(以出入境时间为准),从事研发、设计岗位的实际工作时间不作要求。
不包括外方股东境外派遣、关联企业境外派遣的外籍员工。
(三)海外工程师聘用年薪达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以2020年1月至2020年12月(需在合同期内)实际发放年薪为准。
(四)同一家企业聘请同一名海外工程师获得过2019年度“海外工程师”年薪资助的,不可申报本年度资助。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不受本款上述限制,可以申报本年度资助:
1.仍在有效期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企业、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等科技型企业;
2.建有宁波市级(含)以上研发平台的企业,研发平台包括企业工程(技术)中心、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中心、企业研究院、重点企业研究院,市重点产业技术研究院,重点实验室等,以国家、省、宁波市认定文件为准;
3.海外工程师是已立项且仍在研的宁波市重点技术研发项目负责人的。
二、申报材料和要求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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