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街道)经发办(局)、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经发局、慈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经发科、市环杭州湾创新中心经发科,各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慈溪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慈科〔2017〕37号)和《慈溪市工业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评价操作细则》(慈科〔2018〕62号)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度慈溪市工业科技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和到期项目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对2019年度慈溪市行业共性技术攻关项目(附件一)进行中期检查;对2021年度到期的慈溪市级工业科技计划项目(附件二)进行验收。
二、检查和验收内容
中期检查内容:项目合同计划进度执行情况,技术、知识产权和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经费到位与使用情况。
项目验收内容:以项目申报书及合同文本规定的内容和指标为基本依据,对项目各项指标完成情况、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和规范性、成果应用效果、经济与社会效益、知识产权管理等情况等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三、检查和验收方式
中期检查:采用自查与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请各项目承担单位如实填写《慈溪市工业科技计划项目中期自查表》(附件三),一式两份盖章后上交至慈溪市科技局科技计划科。
市科技局将在自查的基础上进行实地抽查,检查结果将作为该科技计划项目中期结转经费拨付的重要依据。
项目验收:项目承担单位按《项目验收材料清单》(附件四)要求整理验收材料,一式一份上交至慈溪市科技局科技计划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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