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镇(街道)经发办(局),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经发局、慈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经发科,市环杭州湾创新中心经发科,各有关单位:
根据慈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慈溪市推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意见》(慈政办发〔2020〕29号)及《全社会研发投入提升专项行动实施细则》(慈科〔2020〕47号),现将我市2020年全社会研发投入提升专项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在我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慈溪缴纳税费,2020年度有研发经费投入的企业。
1、积极配合科技统计工作,按时准确填报月度统计联网直报系统,年度企业研发活动和软投入统计报表。1-12月报表与年度研发活动统计报表中有相匹配的研发费用。
2、应用“省企业研究开发项目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xm.cxsti.com)管理研发项目及经费,完成2020年项目信息采集管理、项目账务录入。
3、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同比增速高于市级规上工业增加值的企业。
二、申报流程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慈溪政策 > 慈溪市科技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cixishikejiju/20201208/30179.html